当前快看:全国首例!刚刚在江苏宣判!

今天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资料图)

在江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近年来,“加拿大一枝黄花”“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因强势抢夺我国本土物种生存空间,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安全而备受社会关注。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危害, 我国禁止放流水生外来物种

然而2020年12月中旬,江苏常州的徐某,以帮人祛病祈福的名义,在鱼商刘某的帮助下, 将多达25000斤的外来物种“革胡子鲇”,非法投放到江苏重要淡水湖泊常州长荡湖中,造成严重后果

今天,这起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江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徐某称,2020年12月15日上午,当她在长荡湖看到刘某拉来的3车“革胡子鲇”时,很吃惊。“大得不得了,很肉,脏兮兮黑乎乎的。”但她并没有询问这是什么鱼,能不能放生。

徐某称, 当天她在鱼商刘某的帮助下,将25000斤“革胡子鲇”放生到长荡湖中。 “放完了就拉倒了,天冷得不得了。”

当时正值冬季,因“革胡子鲇”属热带鱼类,不耐低温, 25000斤“革胡子鲇”被放生后开始大量死亡

从2020年12月20日起,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打捞10天, 累计打捞死亡鲇鱼20208斤 。因案情重大,此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勿让放生变“杀生”

我国2021年4月15日施行的《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否则将被追究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放生对科学性和专业性都有很高的要求。放什么种类,怎么放生,在哪里放生,什么时间放生,都需要科学的指导和方案,确保放生行为合法合规,以防放生变“杀生”。

来源:江苏新闻、扬州晚报

关键词: 当庭宣判 开庭审理 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