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资料图片)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的

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

公楼四楼会议室。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53,500,9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6.59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3,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4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0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500,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50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3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0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

会议。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7%;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69%;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7%;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7%;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69%;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款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00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826%;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0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2%;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67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28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08%;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2,70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2,701

股。

  王爱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1

股。

  张世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1

股。

  李宗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1

股。

  李慧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0

股。

  王亚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0

股。

  孙建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0

股。

  刘树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0

股。

  王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4,7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4,700

股。

  于保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亚平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宣读了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郑茜元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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